汇宇制药(688553.SH)发布公告八月未央 自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总司理丁兆禀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解决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川证监处罚字〔2024〕7号)和上海证券往复所出具的相关实际的意向书。
经查明,当事东说念主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18年11月于今,丁兆担任汇宇制药董事长、总司理,丁某系丁兆父亲,严某系丁兆母亲。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9月22日,丁某、严某鉴别使用本东说念主证券账户统共买入“汇宇制药”股票142,裸体212股,成交金额2,813,063.78元。2022年4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丁某、严某账户统共卖出“汇宇制药”股票142,211股,成交金额2,525,138.99元。前述往复组成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以及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
丁兆四肢公司董事长、总司理,父亲丁某、母亲严某的上述行为导致丁兆违抗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礼貌,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往复违规过为。说明当事东说念主违规过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流程,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礼貌八月未央 自慰,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丁兆予以劝诫,并处以十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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